招商项目

南沙现代金融服务集聚区




  




2012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国家在经济发展引擎地区设立的又一个重要国家级新区。


新区规划明确,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特色金融服务,积极发展科技金融、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新模式,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推动开发条件下的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创新。同时,新区规划给予了南沙新区5条金融创新政策支持,包括加强粤港澳金融合作,稳妥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外汇管理等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金融业逐步扩大对港澳开放的过程中先行先试;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鼓励和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开办期货交易、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将广州南沙建设成为引领全国金融改革创新与开放发展的重要引擎。着力建设现代金融服务区,在粤港澳金融合作、商品期货、航运物流金融、保险改革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


《广州市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要求推进建设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在南沙开展穗港信贷、证券、保险、期货、债券市场和基金管理等金融业务合作,探索开展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路径的先行试验。积极发展航运金融业务,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在南沙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或航运金融部门,创新航运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开发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大力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船舶技术等各类航运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建设离岸金融中心。


目前,南沙新区已经开始启动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开发建设工作,将位于南沙新区核心湾区综合示范区一期范围的灵山岛尖,规划面积约3平方公里,作为南沙现代金融服务聚集区的启动区。规划建设金融交易平台区、金融机构办公区、企业总部办公区以及商业服务中心、酒店、文化会展区、居住、休闲等配套服务设施。重点吸引港澳台以及东南亚地区各类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机构进驻,将依托南沙新区获得国家批准的金融先行先试政策,计划打造全国首个以E-CBD(即电子化商务中心区)设计理念为主导的金融街区,以电子货币为主要媒介,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等信息技术,使全球交易市场在此进行24小时不间断运作。


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作为广州市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功能区,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